各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各主考学校、助学机构:
根据《关于稳妥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考委办〔2022〕1号)、《关于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44号)等文件精神,在多次征求各地教育考试机构、主考学校、助学机构意见的基础上,我院制订了《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根据全国考办有关要求,我省10月份自学考试时间增加10月24日(周一)、25日(周二)两天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10月21-25日共5天。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10月份自学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和统一思想认识,加强考试管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省10月份自学考试安全平稳顺利。
二、统筹考试工作,落实工作要求。10月份自学考试时间长、任务重,特别是按国家要求增加周一、周二两天考试,各地在考场安排、人员调度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请各单位积极主动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支持,统筹协调各方资源,落实考试组织各个环节要求,为我省自学考试考生提供足量的考场资源,营造良好的应考环境。
三、加强宣传引导,指导服务考生。按照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一部署并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实际情况,考虑到年度考试科目全覆盖,2022年10月份考试课程安排进行了适当调整。我省于2021年公布的《2022年10月份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不再执行,考生应以本次公布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为依据报考。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及时稳妥处置应对,积极指导和服务考生有序安排学习、报考等相关事宜。工作中如遇相关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办理的,请及时向我院自考办反馈。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