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商学院自考本科助学班

武汉工商学院关于征集校歌的通知

武汉工商学院向广大师生征集校歌,如果你才作曲作词的才艺,请向学校申请,奉献出大家的力,成就不一样的武汉工商学院。 

学校各单位:

校歌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学校特色、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的载体,是学校形象和特色的直接展示,是学校办学理念与校园精神的集中体现。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园文化建设,激发广大师生与校友的凝聚力、自豪感和爱校、兴校热情,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校师生开展校歌有奖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武汉工商学院校歌歌词、曲谱。


二、作品要求

(一)作品应主题突出,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立意深远。歌词内容彰显学校办学宗旨,体现师生良好精神风貌,抒发对学校的热爱、对美好未来的向往。

(二)词曲应简洁凝练,优美自然,简明易记,篇幅适中,易于传唱。

(三)应征者可参加校歌完整作品的征集,也可单独参加校歌歌词、曲谱的单项征集,曲谱可使用五线谱或简谱。

(四)所提交作品可附上创作简要说明(包括创作思路、创意说明、相关注解等),作品由一人独立或多人合作完成均可。

(五)来稿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如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稿件一经采用,版权归武汉工商学院所有。


三、征集对象

武汉工商学院全体师生员工、校友及关心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四、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9年5月30日截止。


五、交稿方式

应征作品请交至宣传策划部(综合楼1032办公室)蓝静老师处(电话:88147018),或者将电子档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邮件名称:武汉工商学院校歌征集):10128718@qq.com,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


六、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评选方式:宣传策划部组织成立评审小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并提出拟定入围作品。通过专家评审、征求意见、校务会决定等方式,评选出最终方案。  

(二)作品将按歌词、曲谱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和入围奖若干,给予现金奖励并颁发证书,获奖作品将在我校官方网站展示。

 

 

武汉工商学院宣传策划部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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