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商学院全日制自考本科助学班
录取通知书发放要求及注意事项
2019年的通知书印章为“武汉工商学院录取专用章”。按照学校领导要求,录取通知书发放需严格审核、控制总量,不得批量海发,且每个通知书需到学校统招招办逐一审核备案后才予以加盖印章,故2019年要求精准发放,需在学生、家长同意且有意向报读我校全日制本科助学班的情况下才能发放通知书。
一、预计发放时间:录取通知书正式发放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后开始,根据总体计划情况额满即止。
二、录取通知书发放基本原则
1. 2019年度武汉工商学院全日制本科助学班的录取通知书由继续教育学院招办统一发放,由各招生团队派专职信息人员将相关邮寄信息提交到信息室(图书馆712室),由信息室工作人员统一发放。
2. 录取通知书发放前需向信息室提交新生的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准考证替代)。
3. 录取通知书发放采取不重复发放原则。
4. 通知书发放不作为入学报到资格的唯一依据。
三、录取通知书发放要求及注意事项
1.发放前提:发放录取通知书的前提条件是已审核通过的注册报名信息;如未提交毕业证者,一律不予发放通知书;未注册审核通过者也不予发放通知书。
注:(1)新生入学报到时需出示毕业证原件。
(2)已填报我校统招本科、统招专科志愿且被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发放全日制本科助学班的录取通知书,也不允许到全日制本科助学班报到。
2.信息准确: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专业、联系方式以及收件地址请务必核对清楚,不要出现寄出地址不详细或是电话错误的情况。如因信息错误导致邮件被退回,20元/件由团队负责人承担。
注:发放通知书前请务必核准学生的专业,已经选定专业,入学报到时及报到后原则上不允许再更改专业。
武汉工商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