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属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1〕13号)要求,学校开展了2021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 经研究决定,2021年拟向教育部申报以下新专业:
现将上述拟新增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23日—29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教务部提出。由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或电子邮件)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或电子邮件)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后仍符合教育部新增设置本科专业要求,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网络申报。
联系人:沈丽
联系电话:027-88147034,18971457558